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29日 17:18  点击:[]


各硕士点所在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贺州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251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食品与营养、材料与化工、旅游管理三个硕士点全体承担研究生指导任务的校内导师

二、考核内容与评分要求

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重点围绕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和导师指导过程情况展开,导师应履行的职责和要求须严格依据《贺州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二)考核评分要求

在年度考核中,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评分须达到总分的 80%100分)及以上,且所有单项得分均大于等于4分,方可认定为合格。凡出现导师管理办法(附件1)中所列禁行行为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阶段(2026112日前):由二级学院组织导师填写《贺州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2)和《贺州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过程记录手册》(附件3)及二级学院要求的其他自查材料,提交至硕士点所在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审核与公示(2026116日前):二级学院审核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考核结果,并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

(三)结果报送与备案(2026118日前):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备案需提交材料:

1.附件2、附件3电子版。每位导师材料文件夹以“姓名+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命名。

2.《贺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2025年度)》(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

上述电子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集整理后以“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

附件2、附件3纸质版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妥善保存以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硕士点所在学院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客观公正:导师应如实填写考核材料,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三)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导师需责令整改、暂停招生

附件材料见校内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774-5664909,邮箱:yjsy@hzxy.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贺州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贺州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3.贺州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过程记录手册

      4.贺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2025年度)



                             研究生院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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