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5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二、复查内容及要求
(一)人像复查
核实新生的录取照片、新生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是否为同一人。
(二)关键信息复查
各二级学院逐一确认报到新生与录取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是否为同一人,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录取名册、录取数据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信息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等情况,严防冒名顶替入学。
(三)前置学历学位复查
逐一通过查验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核对新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应具有海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重点审查2025届应届毕业生是否取得相关证,否则复核不通过,取消入学资格。
(四)体检复查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2025年新生入学体检,体检结果正常且符合录取时该专业的体检要求。
(五)档案复查
核查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含人事档案),确认新生档案是否到校,主要核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证明材料及其他高中、本科等学历教育相关材料),档案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毕业学校等信息是否与录取登记表信息一致。
(六)专业水平复测
对采取远程网络考核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可以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形式,复测工作须做好记录。考核复测中发现与复试存在明显差异或者存在顶替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须二级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考核复测,对录取前复试面试等招生考试环节进行倒查,并作书面报告上报研究生院。必要时学校将成立校级专家调查组,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测核实,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对复测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思想品德复查
通过组织面谈和查阅学生人事档案了解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考查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冒名顶替、未取得毕业证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等情况发生。
(二)对在审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的,各二级学院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记录及调查报告,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协助处理。
(三)请各二级学院10月30日前完成复查工作,并将复查情况统计表和复查报告的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yjsy@hzxy.edu.cn。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电话:0774—5664909。
附件:1.贺州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复查情况统计表
2.XX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复查报告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