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审议决策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各学院复试、录取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本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具体工作。
二、复试时间
我校计划于3月24日—3月31日进行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三、复试方式
我校复试方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为现场复试,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与现场复试的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必须一致。各专业具体复试方式以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地点
现场复试地点以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网络远程复试统一采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五、复试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其中专业课考核内容根据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专业能力测试的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同一专业考试内容和形式相同。旅游管理专业复试中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6分钟,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学院自主确定。
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心理测试
学院组织考生在复试期间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供复试录取时参考使用。
六、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贺州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成绩使用办法
(一)初试成绩百分制换算
考生按下列方式将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成绩:
1. 总分满分为300分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3;
2. 总分满分为500分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外语能力权重)+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权重
外语能力权重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1-初试成绩权重)
初试成绩权重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不得低于50%。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前两科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由学院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确定。
八、工作程序
1. 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加强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 复试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各学院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确保公平公正。
4. 一般应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
5.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至少保留5年。
6.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其名额可由各学院按该专业其他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依次递补。各学院须记录自愿放弃复试资格考生的情况并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九、咨询渠道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0774-5664903,yjsy@hzxy.edu.cn
食品与营养专业联系方式:0774-5226639/5226629,spyz0955@hzxy.edu.cn
旅游管理专业联系方式:0774-5664512,ltxy@hzxy.edu.cn
材料与化工专业联系方式:0774-5665725,clyhxgcxy@hzxy.edu.cn
学校纪检监察联系方式:0774-5228685,jwbjcc@hzxy.edu.cn
学校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